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海關總署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
時間:2022-01-29 15:23:00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金(銀)箔金(銀)粉類物質(以下簡稱金銀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維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凈化市場消費環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信息來源: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司 2022 年 1 月 29 日
https://gkml.samr.gov.cn/nsjg/spscs/202201/t20220129_339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