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于擬微球藻油等 12 種“三新食品”的公告》(2024 年第 5 號)
時間:2024-11-10 09:20:1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委托審評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組織專家對擬微球藻油的安全性評估材料審查并通過,認可其食用安全性和具有食品原料的屬性。新食品原料生產和使用應當符合公告內容以及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要求。鑒于擬微球藻油在嬰幼兒、孕婦和哺乳期婦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資料不足,從風險預防原則考慮,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標簽及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該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按照公告規定執行。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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