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法典委員會介紹
中國食品法典委員會(National Codex Committee of China)是負責與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法典委員會(簡稱CAC)進行聯絡,并組織國內各相關部門參與CAC工作的協調機構。中國食品法典委員會由衛生部、農業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商務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糧食局、國家食品工業管理中心、中國商業聯合會及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等9個成員單位組成。經成員單位協商同意,可吸收與食品法典工作有關的非政府組織及企業派出的代表參與中國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活動。
中國食品法典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協助國內各相關政府部門積極了解并參與由CAC及其下屬機構開展的各項食品法典工作,研究這一領域的新方法和新理論,對外代表中國政府通報我國對CAC各項食品法典標準草案的意見,以維護我國合法權益,保護消費者健康和促進公平的國際食品貿易。其主要職責是全面協調國內食品法典的有關事務,包括:組織參與CAC及其下屬機構所開展的各項食品法典活動,包括參與制定地區或國際食品標準、參加法典會議或專題討論會等;組織研究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制定過程中的草案,廣泛征求并協調有關政府部門及食品企業的意見,按規定程序向CAC秘書處通報,履行CAC成員國的權利和義務;研究國際上有關食品法典和國際貿易準則方面的規定,力求在上述領域與國際接軌,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組織編譯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及有關文件資料,向有關政府部門或機構介紹國際食品法典的最新進展,為相關政府部門、食品工業企業、組織及個人提供信息服務;完成食品法典委員會交予的工作(如,承辦會議,完成咨詢調查等);組織和參與其它有關食品法典活動(如,舉辦專題研討會、開設法典培訓班),促進我國食品法典工作的發展及國際食品貿易。
衛生部為中國食品法典委員會組長,負責國內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農業部為協調小組副組長,負責對外聯絡。各成員單位指定一名負責人作為成員,其中組長和副組長單位可指定兩名負責人作為成員,各成員單位需指派1-2名聯絡秘書。 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分別承擔CAC各專業委員會工作領域內的牽頭工作。中國食品法典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體成員單位工作會議,通報國內外法典工作的進展。
中國食品法典委員會下設秘書處,由衛生部負責,設在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